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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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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1版)

公司董事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及王目亚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088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上述事宜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王目亚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张秀涛先生、李学于先生及王目亚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期可归属数量为25,088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2.04元/股调整为1.6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0日公司总股本546,743,9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2.04-0.38=1.66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及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