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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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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13,300,0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陶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月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月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月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月华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月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崭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月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2024-063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要求,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4-06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7人,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2亿元。授权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南高纤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4-06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指公司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 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 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2亿元。

● 投资期限:授权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2亿元。授权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证券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 过2亿元。

(三)投资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 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参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国际环境、汇率及资金面、市场情绪与信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

2、投资标的自身经营风险和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投资标的市值 变化与公司投资判断不相符合,将给证券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证券市场变化及意向投资标的具体情况适时适量 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4、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相关人员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难以合理预判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和自有资金情况,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的种类、标的、规模、期限。

2、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根据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开展具体投资行为。

3、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组织机构、 决策及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等方面均作了规定,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规范执行,能够有效防范 风险。

4、公司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内审部门等组织和人员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的跟踪管理和控制风 险,如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公司的证券投资。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 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预期能够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基于证券市场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确保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