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4-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产品产量1457.54万吨、销量1259.38万吨;火力发电量28.10亿度,售电量26.58亿度;浓硝酸产量4.01万吨,销量3.56万吨,复合肥产量8.38万吨,销量7.93万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刘化化工清洁高效气化气项目
刘化化工主要负责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建设,项目一期工程110kv苏气线、总降压站、各装置变电所已带电投运。空分及净化循环水场具备冷态运行条件;新脱盐水系统调试合格投运;1号锅炉调试完成正常投运后备炉;2号锅炉低温烘炉及检查完成;空分装置系统试车及裸冷查漏合格,正在装填珠光砂;原燃料煤储运系统联动试车完成,气化单元系统气密试验、开车顺控调试中,输煤二氧化碳压缩机油循环。净化合成单元工艺管道安装完成99.5%,电仪电缆敷设施工,甲醇合成气压缩机油循环,氨冰机、氨合成气压缩机系统加油完成。尿素单元工艺管道安装完成,伴热管及保温安装中,电仪调试,包装楼及栈桥、包装及装车设备单机试车完成。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零排放、罐区消缺,污水处理生物菌培养中。
项目二期工程详细工程设计、气化EPC总承包、变换及氨合成专利设备等已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气化EPC筒仓滑膜施工至47米,灰水沉降槽梁柱施工完成,气化炉吊装就位,气化框架钢结构安装,粉煤贮仓预制完成,二期空分基础基坑土方开挖完成,尿素素土挤密桩施工及检测完成,净化合成做施工准备。
2.天宝煤业红沙梁矿井项目
天宝煤业主要负责红沙梁井工矿及红沙梁露天煤矿项目,露天矿破碎站及101-103带式输送机建筑工程项目、排土场水土保持挡墙(二期)施工项目已完成。
井工矿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矿井日用消防水泵房项目、联合建筑、矿井回风斜井主通风机土建及安装项目,行政生活区(一期)(一、二标段)、矿井综采设备库、矿井维修车间等各类库房已完成。矿井工业广场室外配套(一期)工程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基本完成。锅炉房土建及安装项已完成锅炉主体结构,锅炉本体、辅机、脱硫脱硝设备、DCS控制系统已安装调试等工作。矿井工业广场室外配套(二期)项目已完成室外道路、场区东面和南面围墙。行政生活区(二期)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地暖安装、窗框安装、屋面防水等工程。主、副斜井井口房项目已完成主斜井井口房、副斜井井口房基础工程。
红沙梁煤矿选煤厂建设项目(一期)、红沙梁选煤厂主厂房、皮带栈桥和集控化验楼等土建项目,目前已完成竣工预验收,正在进行问题消缺。
3.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项目
景泰煤业主要负责白岩子矿井及洗煤厂项目的开发建设,景泰煤业白岩子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已完成备案,已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
4.新区热电联产项目
新区热电负责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主厂房一号汽机基座浇筑完成,钢煤斗吊装完成,二号汽机基座浇筑完成;一号锅炉冷一次风道组合完成;烟囱外筒壁施工完成;GIS基础施工完成,具备交安条件;锅炉补给水处理室地下设施施工完成,具备交安条件,综合蓄水池底板开始施工,干湿联合塔基础施工完成,雨水调节地下结构施工完成;厂前区生产行政楼、食堂综合楼、周值班宿舍楼基础承台施工完成。
5.庆阳2×660MW煤电项目
庆阳发电公司负责庆阳2×660MW煤电项目,该项目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及项目工程钻孔灌注桩及地基处理试验大纲的编制,项目工程钻孔灌注桩及地基处理试验大纲组织进行了专家评审,钻孔灌注桩及地基处理试验工程开始挂网招标,完成甘能化(庆阳)发电有限公司注册,钻孔灌注桩和免夯填挤密桩复合地基处理试验进场作业,低空温度场试验进场作业,完成三大主机招标工作,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全程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工作。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查工作完成,接入系统报告已完成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初步审核。环评、水保报告已分别经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水利厅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修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继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继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4-65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十点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含书面资料审议传签等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OA、微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名,本次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继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因任期满六年,公司独立董事田松峰、周一虹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东亮、武建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人选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1、2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东亮,男,1982年4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从事科技开发工作,曾任教于兰州理工大学化工系,在白银有色集团股份公司西北铅锌冶炼厂挂职副厂长。现任兰州理工大学教授,甘肃省低碳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甘肃省化工园区评估与认定专家组组长、甘肃省化学会化工专员委员会秘书长、甘肃省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委员会秘书长、酒泉市精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咨询专家。
2.武建军,男,1966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在永昌电厂热工自动班工作。现任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专工。
王东亮、武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4-63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田松峰、周一虹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田松峰、周一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松峰、周一虹未持有公司股份。田松峰、周一虹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田松峰、周一虹的辞职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提名王东亮、武建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田松峰、周一虹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田松峰、周一虹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4-68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6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刘化化工59,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2-3年,同意窑煤公司为天宝煤业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1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0-15年。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4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8)、《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22)。
经2023年1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2月6日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窑煤集团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并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窑煤公司为新区热电38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12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窑煤集团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并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90)、《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97)。
经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5月8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窑煤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23,900万元、靖煤公司130,000万元;同意靖煤公司为下属白银热电30,000万元、银河公司10,000万元、刘化化工165,000万元、煤一公司5,000万元、华能公司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5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3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1.靖煤公司为煤一公司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路支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煤一公司 3,000 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中国银行白银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煤一公司2,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近日,靖煤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煤一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金额2,478.5万元。
2.靖煤公司为刘化化工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刘化化工5,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近日,靖煤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刘化化工实际担保发生金额1,149万元。
3.窑煤公司为新区热电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古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区热电76,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近日,窑煤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区热电实际担保发生金额20,00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10,31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余额合计190,312.30万元,其中窑煤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提供4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重组前已发生的担保,其余担保余额合计150,312.30万元,该担保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窑煤公司为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收购窑煤公司之前发生的担保事项。
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4-66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中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蒲登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铁岭新城、青岛消防、双杰电气、博信股份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受到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拟定为150万元(含税,下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40万元),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56.8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6.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同比下降未超过20%。中兴华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信息化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以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信永中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委托信永中和开展审计工作后解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经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资监管要求,经甘肃省国资委组织选聘并出具推荐建议,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点半召开会议,经与会五位委员举手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经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按照国资监管要求,经甘肃省国资委组织选聘并出具推荐建议,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养,本次公司年审机构变更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整体需要。因此我们提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经与会董事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商签有关协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4-67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题
1.会议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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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1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联系人:杨芳玲
联系电话:0931-8508220
传真:0931-8508220
邮编:730050
电子邮箱:jingymd@163.com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2
2.投票简称:能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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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所示,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格指示行使表决权,如果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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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