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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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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签署《南兴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拟投资建设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 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为顺利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参与了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厚山现代化产业园(溪头社区)地块的竞拍。2024年8月29 日,公司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成交结果确认书》,确认公司竞得地块编号为2024WT062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詹谏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冲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艺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詹谏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冲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艺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曾庆民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谏醒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以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有效期5年,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有关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新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变动幅度不得超过20%。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惠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审计团队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以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有效期5年,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有关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202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荣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国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2023年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增值税)。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关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预计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变动幅度不超过2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7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公开信息,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与立信、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大华对此无异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敦促大华和立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深入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对立信提供的报价材料进行查阅及对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聘文件评分表进行审核后,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条件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回复函;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9:00-11:00,14:00-16:3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523993,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11月1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23993

2、联系电话:0769-88803333

3、指定传真:0769-88803333转838

4、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

5、电子邮箱:investor@nanxing.com

6、联系人:叶裕平、王翠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7”,投票简称为“南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