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29%,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0.68%,归母净利润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原因是公司重组完成后,通过优化业务结构、加大集中采购力度、持续压降期间费用等措施,融合创效进一步凸显,有效促进了经营效益提升;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6.94%,主要原因是现金回款和票据支付率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高点布局定战略,科学精准作决策,强化管控防风险,纵深推进各项改革,荣获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一一董事会价值创造奖。

2.公司强化在信息披露、规范治理、市值管理、经营业绩及股东回报等方面的管理,企业规模质量、行业的竞争力影响力跃上新台阶,荣获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成长百强、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奖项。

3.公司坚持以强化信息披露为核心,聚焦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价值载体作用,加强战略传导和价值分析,积极回应资本市场关切,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价值透明度,荣获深市主板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付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龙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付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龙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付 军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3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9月份日常经营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合称“葛洲坝易普力公司”)2024年7-9月新签或开始执行的爆破服务工程类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10.5亿元。

其中,新签或开始执行的单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施工类日常经营合同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广东省德庆县简架头、云致冲花岗岩矿项目建设运营(EPC+0)总承包项目(矿山开拓)工程施工合同服务期限为302天;来宾市象州县广西大明矿业有限公司孔龙山石灰岩矿矿山开采钻爆施工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井田Ⅲ盘区东部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穿孔爆破工程施工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

2.上述部分“合同金额”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期限等测算得出的数据,合计金额10.5亿元爆破服务工程类项目均已经签署相关业务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