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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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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除董事李苏华、李碧君、林小利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李苏华、李碧君、林小利因存在异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李苏华、李碧君、林小利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李苏华、李碧君、林小利因存在异议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针对上述董事提出的异议,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时任董事李苏华先生对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同意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李碧君女士为时任副总经理。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李苏华先生对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同意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李碧君女士为时任副总经理。

在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除董事李苏华、李碧君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1年至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会计报告,皆由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2.7 条的规定,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需进行审计,公司在编制季度报告时严格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以及证券监管等法规和要求。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议案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素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素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何申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长何伏信先生书面委托董事何申健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2票,弃权1票。

经审议,董事会超1/2的董事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李苏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之前年报中反映的会计与预估损失:无法确认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核算标准及使用目的存在严重错误。2、年报的审计机构亦缺乏公信力。

董事李碧君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于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存疑,对于坏账计提的详细内容没有体现在报告中,公司管理人员亦无向本人解释清楚。其次年报和审计报告的制作过于随意。

独立董事林小利先生对本议案弃权,其弃权理由为:因在外出差,相关情况不清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2票,弃权1票,关联董事何伏信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从审慎角度出发,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与关联方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构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类别为向关联方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董事李苏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关联交易主体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共信息显示自身风险133个,关联风险382个,本议案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董事李碧君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披露内容显示关联交易主体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其履约能力的分析仅限于目前被执行的297万元,但据该公司在公共信息渠道所查询的自身风险有133项,议案中未充分披露该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独立董事林小利先生对本议案弃权,其弃权理由为:因在外出差,相关情况不清楚。

公司对上述董事异议作出如下说明:关联方广东构建是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构建40%股权。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公司认为其能够向公司及时支付交易款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2票,弃权1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李苏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交易存在导致公司利益损失风险,不同意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李碧君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主体,可能导致股东会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在选择关联交易对象时的决策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出质疑。

独立董事林小利先生对本议案弃权,其弃权理由为:因在外出差,相关情况不清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申健,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6;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麦志荣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0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新增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或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小利先生对本议案弃权,其弃权理由为:因在外出差,相关情况不清楚。

三、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麦志荣、徐勇伟、林小利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南海威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威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类别为向南海威通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需要,从审慎角度出发,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与关联方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构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类别为向关联方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在广东构建担任董事职务,任期届满离任未满一年的董事周少杰先生在广东构建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何伏信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二)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关联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关联方广东构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因案号(2024)粤1203执769号被肇庆富康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977,960.00元涉案货款。

关联方广东构建是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构建40%股权。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公司认为其能够向公司及时支付交易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或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2024年度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形成互补,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或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