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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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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 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成立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未来”),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27,642.05万元投资建设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并购买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京能未来公司的成立是落实公司“十四五”规划,实现“以供热为依托,行业一流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发展目标,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领域的积极探索尝试。该公司聚焦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三城一区”主平台之一的未来科学城,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提供供热、供冷及其他综合能源服务,助力北京市昌平区的可再生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有助于丰富公司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加速公司从传统热力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转型,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综合能源项目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国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国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付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认购其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91元/股的价格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安泰”)四名创始股东合计700万股(占华清安泰当前总股本的12.05%)股份、接受华清安泰实控人合计持有的占华清安泰当前总股本37.17%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并以2.91元/股的价格认购华清安泰定向发行2,000万股股份,投资总额控制不超过7,8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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