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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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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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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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17,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5日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2024年7月1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598,591股,涉及52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47%。公司总股本由127,330,477股变更为126,731,88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3)2024年9月2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光磊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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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会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月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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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会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月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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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8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4.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此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使用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或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但不包括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4.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下转5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