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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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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5版)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明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华焱 会计机构负责人:吉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明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华焱 会计机构负责人:吉燕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4-049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林明星主持,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分别是:林明星、瓦西亚夫、查中才、谭书云、王锐、唐勇、刘毅、贾巴书土、刘涤尘、穆良平、何云、何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补选查中才、王锐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补选后的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为:林明星、查中才、王锐、刘毅、刘涤尘,林明星任主任委员。

补选谭书云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何云、谭书云、唐勇、刘涤尘、何真,何云任主任委员。

补选查中才、贾巴书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刘涤尘、查中才、贾巴书土、穆良平,刘涤尘任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项议案。

三、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项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林明星、王锐、谭书云、唐勇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4-050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电力采购、销售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4-05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林明星、王锐、谭书云、唐勇按规定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预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单位:万元)

销售计划数与实际数形成差异的说明:2024年1-9月公司实际向关联方销售金额较计划数增加,主要是由于2024年3月负荷容量新增1.6万千伏安,用电量同比增长;同时2024年1月开始执行(川发改价〔2024〕64号)、(川发改价格〔2018〕307号)文,售电均价同比增长;综合影响所致。

二、 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注册地: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法定代表人:衣立东;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持有本公司20.15%股份,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联营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能够按约定及时收回销售电力的电费,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4年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售电价格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2024〕6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电能替代项目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07号)》等电价政策规定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电力销售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正常交易,交易双方是互为需要互为依赖,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客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电力销售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客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4-05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10月30 日收到董事刘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董事刘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刘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刘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进行董事补选。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刘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