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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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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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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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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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通过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19,344股,占公司总股本股的比例为3.0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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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昌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忠道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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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蔡昌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忠道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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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昌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忠道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光跃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切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尽快实现盈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61,986,677.9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实收股本为175,878,324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下降。报告期,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汽车装备业务交付量及验收进度低于预期,同时公司针对新能源业务的电池设备和充换电设备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导致公司整体收入下降。
(2)综合毛利率下降。由于汽车终端市场竞争加剧存在降本需求,公司在承接国内重要客户订单时,部分项目毛利率明显降低。新能源电池装备和充换电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国内新能源市场竞争激烈,价格内卷,毛利率偏低。
(3)存货跌价及信用减值影响。公司对截至报告期末的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存货和应收账款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存货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较大影响。
(4)战略调整导致的一次性费用增加。受宏观经济环境承压的影响,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策略,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人员结构、降低费用支出等方式减少冗余投入,报告期公司将各地子公司闲置厂房退租,导致长期待摊费用中剩余的装修费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优化组织结构与人员,公司依法合规给予优化人员赔偿,导致支付离职补偿金较多。
三、应对措施
(一)聚焦主航道业务,深耕细分领域优势业务
面对各项困难与挑战,公司认真评估各项业务发展面临的形势,继续聚焦主航道战略,主动进行战略性调整,聚焦并深耕汽车装备的优势业务,聚焦核心产品线,聚焦海外市场与大客户,同时战略性调整新能源电池和充换电业务,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
(1)集中资源,聚焦并深耕汽车装备的优势业务,保障交付
汽车装备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和压舱石业务,公司以“全球汽车智能装备领先者”为长期发展目标,坚持国际化战略,深耕国内和海外市场,持续专注于全球细分市场主流产品、主流客户及主流工艺。一方面通过非标定制自动化解决方案增加客户粘性并持续提升技术壁垒,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产品持续提升业务创收能力与盈利能力。未来,公司会将更多资源集中于汽车装备业务,聚焦海外市场,聚焦大客户,聚焦毛利率高的订单,做强做优汽车装备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2)战略性调整新能源业务,及时止损,保障接单质量
当前新能源锂电行业内卷严重,充换电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公司新能源业务的电池设备和充换电设备业务近年来发展不及预期,较大程度影响公司利润和现金流。为了避免这两块业务对公司现金流及利润产生进一步影响,公司快速调整战略,及时止损:针对两项业务,公司将重点工作聚焦在项目交付与应收账款回收上,在客户按时付款的前提下,优先保证在手订单的高质量交付。
(3)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服务全球客户能力
2024年以来,海外市场发展良好,公司凭借国际化运营的领先优势,积累了众多海外优质客户。公司将持续深度布局北美与欧洲市场,持续构建北美及欧洲地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建设,落地两地区售前服务与现场交付相结合的本地化运营模式,同时重点关注海外存量市场与增量市场,快速构建多国本土化服务能力。
(二)强化精细化运营管理,着力降本增效
(1)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与存货管理,加速资产周转,改善现金流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坚持风险控制优先,优化客户结构,并不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和责任落实,定期梳理欠款项目,重点项目落实责任主管,强化应收账款内控监督,形成全流程应收账款管控。对于异常应收账款,成立集团核心高管组成的应收账款催收小组,加强催收管理,建立销售回款及坏账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以打促谈”,尽快收回相关账款。
存货管理上,开展积极高效的销库存专项计划,进一步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通过加强交付节奏,缩短采购周期、加速存货周转等方式,提高存货周转率。
(2)优化组织结构绩效考评,持续推进公司提质降本建设,增厚利润空间
在组织架构与人员方面,公司按照功能整合资源、统一运作原则,将部分职能重叠的部门合并整合,优化间接岗位与人员;在各子公司管控运作上,强化自负盈亏的考核标准。通过组织结构的调整,精简了管理层次,提高了运营效率。
在绩效考评指标方面,深化了从集团到事业部、到产品线、到项目组的逐级绩效考评机制,并根据既定期限内各级组织绩效考评结果,评判核心岗位与关键角色。同时,职能部门加强费用管控指标,与业务端共同向利润和回款、现金流指标看齐。除此之外,公司持续强化提质增效组织文化建设,将“提质降本”嵌入至产品线绩效考核,进行月度数据公布和持续改善。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财务部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5,663.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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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值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3)商誉减值准备: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经测试,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823.78万元,主要由存货跌价、合同资产减值、商誉减值准备构成。因公司对新能源业务战略性调整及市场环境影响,对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4,280.50万元,对合并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497.2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经测试,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839.53万元。主要系部分客户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认为该部分应收账款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公司对该部分应收账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确认坏账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663.31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663.3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数据系公司财务部核算,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金孝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金孝奇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金孝奇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金孝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金孝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孝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金孝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保障公司运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金孝奇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搜集、了解了张斌先生的职业、学历、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张斌先生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选举张斌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张斌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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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简历
张斌,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1993年本科毕业于焦作矿业学院,2009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CMBA学位。1995年至2008年,历任北部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丹尼逊液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派克汉尼汾流体传动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杭州宝诚液压传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和宝力泰电液传动控制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货款本金91,046,327.13元以及违约金364,564.67元(以91,046,327.13元为本金,自2024年6月29日起按照LPR的1.5倍为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欠付货款本息之日,暂计至2024年7月26日为364,564.67元),合计人民币91,410,891.8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实际执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与江西华立源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源”或“被告”)就电池生产线的各个子系统先后签署了多份销售合同,公司对此合同及与客户的合作给予高度重视,合同正式签署后,公司便启动了设备生产与交付。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各台设备并提供了质保等售后服务,但华立源公司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公司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赣0802民初4669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昌蔚
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566944194
被告:江西华立源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柱德
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区发展大道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087115862X
(二)事实与理由
被告与原告在2021年11月就电池生产线的各个子系统先后签署了七份设备采购合同。各份采购合同采用相同的合同模板约定了标的产品的名称、数量、单价及总金额,验收流程和交付方式,标的设备应执行的技术标准或技术协议、货款支付、保密、质保、违约责任等事项。七份设备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94,300,000元,各份合同第6条“支付条款”均约定,各个子系统设备货款均分四期付清:(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2)预验收合格后、发货前支付总金额的30%;(3)被告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4)质保金,品质保证期满(自被告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支付总金额的10%的质保金。
前述七份采购合同签订后,瀚川公司陆续向华立源公司交付了各子系统设备。2022年12月21日,各子系统设备全部通过了终验收。电池生产线调试完成整体投入运行后,瀚川公司还根据华立源公司的要求,结合生产线整体运行状态、各子系统对接配合时的实际工况对部分设备进行了调整优化,确保电池生产线整体正常运行。虽然瀚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各台设备并提供了质保等售后服务,但华立源公司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截止瀚川公司提起诉讼之日,华立源公司合计仅支付货款12,120,407.18元,支付比例仅为12.85%。
原告瀚川公司认为,原被告之间就电池生产线所签七份设备采购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照履行。原告瀚川公司已经履行了交货义务并提供了售后质保服务,被告华立源公司拖延付款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除了支付欠付货款本金之外,被告华立源公司还应当依照各份合同第9.2条和第9.7条之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赔偿原告维权的合理支出。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华立源公司向原告支付电池生产线所涉七份买卖合同项下欠付货款本金人民币91,046,327.13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1,046,327.13元为本金,自2024年6月29日起按照LPR的1.5倍为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欠付货款本息之日,暂计至2024年7月26日为364,564.67元);
2、判令被告华立源公司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150,000元;
3、判令被告华立源公司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而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36,636元;
4、判令被告江西华立源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上暂计至2024年7月26日的诉请金额合计91,597,527.8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943万元,并且已经向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为公司因被侵害利益而主动提请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公司继续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