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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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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1)应收票据:主要是本期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是本期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备用金、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项所致;

(4)合同资产:主要是本报告期已申报国补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是本期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6)长期应收款:主要是本期收回部分长期应收款所致;

(7)在建工程:主要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主要是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9)应交税费:主要是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主要是本期期末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票据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1)营业收入:主要是本报告期销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主要是本报告期销量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海外业务费用增加;

(4)财务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5)其他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减少所致;

(7)营业利润: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入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主要是本报告期非日常性支出增加所致;

(9)利润总额: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入规模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1)净利润: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全款销售模式占比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要是本年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主要是本报告期美元汇率波动对货币资金的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24-037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6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更换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王翠萍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翠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王翠萍女士的辞呈,对王翠萍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聘任何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人员简历

何伟先生,1982年出生,大学管理学士,高级会计师,2006年在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业务经理,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委派财务总监兼财务与运营部部长等职务。

何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635-8322613

传真电话:0635-8328905

电子邮箱:hewei@zhongtong.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2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