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炎顺先生、总裁高文宝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滕蛟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及原因:
1.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 32%,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建项目转固,在建工程减少。
利润表变动项目及原因:
1.其他收益同比减少 51%,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86%,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
3.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21%,主要是报告期内对联营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49%,主要是报告期内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现金流量表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6.88%,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562.05%,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62.27%,主要是上年同期偿还永续债及股权回购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上表中“期初”的时点为2024年1月1日。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因工作变动原因,朱保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宋立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因年龄原因,刘晓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负责推进公司重大项目等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冯强先生,从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升任为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志强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因工作调动原因,张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因工作安排原因,吴礼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刘竞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聘任贠向南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2、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7日、2020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3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116,020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3、本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4]1330号文,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总裁:高文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总裁:高文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5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逐项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前景,拟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此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16,000万股,不超过28,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0.42%-0.7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方式和用途
公司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确定本次回购A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6.0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并设立专项银行账户用于支付股份回购所需资金;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的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A股价格不高于6.00元/股的条件下,按本次回购上限28,000万股股票,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A股价格不高于6.00元/股的条件下,按本次回购下限16,000万股股票,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约为人民币4,174.12亿元,货币资金约为人民币781.8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320.19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1.74%,截至2024年9月30日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3.10亿元。
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10亿元,根据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24%、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76%。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1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前述股东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4)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有关规则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公司亦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其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股份的方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七)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吴礼顺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已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郭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川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郭川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运营要求,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详情如下:
1、聘任刘竞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2、聘任贠向南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郭川先生,硕士,二级律师。曾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董事。
现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郭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竞先生,硕士,曾任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指挥、总经理,集团首席变革与IT管理官组织副负责人,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中台计划与运营中台负责人,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前台副负责人等。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前台负责人。
刘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425,92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贠向南先生,大学本科,曾任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变革与IT管理官组织副负责人、集团业绩管理中心副负责人等。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中台负责人。
贠向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518,5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5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5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下转612版)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