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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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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6.9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6.9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3.51元/股。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76元/股,最低价为12.52元/股,回购均价为15.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9.6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善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红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红霞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善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红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红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善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红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红霞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发行价格为27.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738.7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5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7日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30.07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予以结项。

三、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3,930.0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行调整。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议案中有关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董事且不在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开始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如下年度薪酬方案:

不在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非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均通过本次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阮新波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余董事均通过本项议案。本次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6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发行价格为27.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738.7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5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7日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30.07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作出调整,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予以结项。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7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光楼四楼会议室

(三)登记材料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四)登记方式

1、现场方式登记

股东按照上述要求以现场登记方式进行登记的,登记时间应当不晚于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6:00)。以现场方式登记的,务必携带好登记材料原件到达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电子邮件到达时间应当不晚于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6:00)。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3、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在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6:00)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13:30-14: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xxpl@macmicst.com

邮编:213034

电话:0519-85163738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iZuemNwEr6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业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定于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1)通过网址https://eseb.cn/1iZuemNwEr6登录价值在线路演平台,进入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2)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前通过以上方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赵善麒

财务总监:薛红霞

独立董事:王文凯

董事会秘书:马君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85163738

邮箱:xxpl@macmicst.com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