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上年同期已按前期披露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09.35%,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2.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08.33%,主要原因是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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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为继续推动同业竞争问题有效解决,维护两家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延期同业竞争承诺,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未通过《关于第一大股东延期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延期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超过规定的连续聘任期限,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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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汪梅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汪梅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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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汪梅方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5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增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联”)基于对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4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2.截至2024年10月30日,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武商联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3.武商联的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武商联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武商联持有公司股份136,684,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8%。另外武商联一致行动人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4,853,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4%。武商联及华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1,537,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2%。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6,806,215股),且不超过2%(即13,612,430股)。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4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武商联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武商联将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0日,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武商联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武商联及华汉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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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武商联将按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若增持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增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备查文件
武商联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