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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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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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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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持有公司回购股份1,265,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光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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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光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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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光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志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6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240.08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590.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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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939.82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074.1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余额23,836.57万元(含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65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993股
● 归属股票来源: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9.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2%。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156.62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87.4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1.75%;预留授予权益共计22.58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12.6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0.25%。
(3)授予价格:32.03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0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8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9人。
(5)公司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根据归属对象的不同,分为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2年3月1日前入职的老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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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22年3月1日后入职的新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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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2022年3月1日后入职的新员工保持一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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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在归属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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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数划分为A、B、C、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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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1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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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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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超卓航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993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6月29日,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12月26日,第二次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0日,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因此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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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9,993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9,993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第一次预留授予日:2023年6月29日;第二次预留授予日:2023年9月20日。
(二)归属数量:9,993股。
(三)归属人数:2人。
(四)授予价格:32.0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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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归属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成就条件已经满足,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67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成进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9,993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合计86,163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68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66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1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有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7,282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0%,作废处理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87股;
3、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5%;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等级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994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6,163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合计86,163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成就条件已经满足,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