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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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姚祖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姚祖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姚祖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姚祖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澍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姚祖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姚祖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7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及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容诚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为确保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洪毅,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次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长满,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洪毅、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长满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拟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了选聘过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4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一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3、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翔集成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5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富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度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认为: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季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2、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8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涉及以上所述事项。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 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13日
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5:3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3: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室
3、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3(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苏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繁骏、钱静波
联系电话:0512-67027000
传真号码:0512-67027009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邮编:215126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