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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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2、本表同比百分数及合计数出现与通过本表显示数计算不一致,为原始数据单位转换及四舍五入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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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240,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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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主要生产指标和价格指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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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铁矿石原矿及成品矿产量同比下降原因:公司位于海南省昌江县的石碌铁矿自2018年由露天开采转为地下开采以来,露采产量逐年下降;同时,随着地采深度加深,原矿平均品位有所下降,导致成品矿选率和产量下降;此外,今年三季度海南降雨量偏高,同时9月初超强台风“摩羯”登陆海南,对石碌铁矿分公司采选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油气业务产销量差异较大原因:主要系合作的国油公司分成是通过油气产品抽成进行结算所致。
报告期内,普氏62%铁矿石价格指数平均为99.69美元/吨,同比下降12.6%;布伦特原油期货平均价格为78.71美元/桶,同比下降8.2%。
(二)重要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1、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2024年初至报告期末,完成掘进6426.5米,完成年计划约65.49%;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掘进19579米,项目整体进度约为64%。
2、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报告期内,石碌分公司继续推进磁化焙烧炉系统配套设施调试及流程优化,力争年内实现全产线打通和联动试车。
3、洛克石油各油气项目建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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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万吨氢氧化锂项目(一期)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土建部分工程进度已完成97%、钢结构施工完成96%、设备安装完成96%,项目火法段、湿法段设备安装已完成,全厂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装已完成;试生产前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相关权证及合规性手续同步完成;项目预计于2024年内建成并试生产。目前进口的1.5万吨锂精矿原料已经全部入库,为后续投料生产做准备。
5、非洲马里布谷尼锂矿建设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两个选矿厂及附属设施,一期为重介质选矿厂,开发Ngoualana矿坑;二期拟建浮选厂,开发Sogola Baoule和Boumou两个矿坑。目前正在进行一期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马里子公司关键岗位技术及管理人员招聘、营地及矿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2024年7月开始采矿表土剥离作业,截至报告期末已完剥离矿石量超4万吨;2024年7月开始选矿厂土建工程施工,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约90%。受马里雨季和选矿设备航运船期影响,一期项目预计于2025年初建成投产。
(三)股份回购
1、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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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96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60%,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7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5.2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317,294.88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重要投资并购事项
报告期内,为持续夯实“矿产+能源”的产业布局,保障公司油气业务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洛克石油向Tethys Oil AB全体股东发出了现金收购要约,拟以约1.83亿美元要约收购该公司不低于90%的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全面要约收购Tethys Oil AB暨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洛克石油已在纳斯达克斯德哥尔摩交易所正式披露要约收购文件;交易所涉及的相关政府审批正在积极推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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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达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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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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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达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1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拟注销股份数量:23,271,62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4%。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实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2024年3月4日,公司完成该次回购方案,合计回购公司股份48,271,62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2.37%,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7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24元/股,回购均价6.2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683,786.49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该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48,271,62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将该次回购方案中部分已回购股份合计23,271,626股变更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次回购方案中其余25,000,000股已回购股份仍用作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36,077,439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 2,036,077,439股变更为2,012,805,81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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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4%,回购股份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增强投资者信心。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同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1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 点45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6日
至2024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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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4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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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个人股东拟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回复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1900
联系人:程蕾
电话:0898-67482025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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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1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7日(星期四) 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 至11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nmining@hnmin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0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7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明东先生
副董事长、总裁:滕磊先生
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婧女士
副总裁、财务总监:朱彤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07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 至11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nmining@hnmin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海南矿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7482025
邮箱:hnmining@hnmin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0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滕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0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0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股东获得感,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频次,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现将具体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647.25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952.4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036,077,43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62,285,201股后的股份数为1,973,792,23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475,844.76元(含税),约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22%。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合计317,147,637.3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4年前三季度回购金额合计356,623,482.13元,约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5.26%。
前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1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介绍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部分已回购股份合计23,271,626股变更用途为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4%。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036,077,439股变更为2,012,805,813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036,077,439元变更为2,012,805,81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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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