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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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凌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凌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凌云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136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海龙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锦龙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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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信永中和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 万元,合计47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综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4-138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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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24-139)。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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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00。
登记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大林、黄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139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综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3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鹰19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3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13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鹰国际”)经营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
现将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质增效
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产业链,提质增效,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2024年1-9月原纸板块产量526.40万吨,同比增长8.92%,销量531.60吨,同比增长10.43%,产销率100.99%;包装板块产量15.26亿平方米,销量15.57亿平方米,产销率102.0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7亿元。
受统筹规划本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兑付,优化运营资金战略影响,第三季度公司造纸板块成本上升,叠加原纸市场价格小幅下调,毛利率季度环比下降,经营业绩出现暂时亏损。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山鹰转债”已实现1,779,129,000元面值可转债转股,余额仅为融资规模的22.65%,公司已经通过剥离非主业资产筹划主要的兑付资金,并获得工商银行2亿元回购专项贷款,进一步减少了运营资金占用,未来成本端将持续改善。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不断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推动国资战略入股,落实转债兑付资金,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截至2024年10月29日,累计已有1,779,129,000元“山鹰转债”和15,891,000元“鹰19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鹰19转债”和“山鹰转债”累计转股数为1,141,292,08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24.89%。尚未转股的“山鹰转债”金额为520,862,000元,占“山鹰转债”发行总量的22.65%,尚未转股的“鹰19转债”金额为1,844,108,000元,占“鹰19转债”发行总量的99.15%。
公司积极主动做好两期转债兑付准备工作,“山鹰转债”将于2024年11月21日还本付息,以目前余额计算,到期兑付本息将不超过5.89亿元。公司已经通过剥离非主业资产筹划主要的兑付资金,确保到期顺利兑付。
“鹰19转债”将于2025年12月12日到期,公司继续推进非主业资产剥离业务,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已启动的北欧纸业股权转让和祥恒包装国资入股项目尚在进行中,其中参股企业北欧纸业股权转让预计将于2024年12月18日完成交割,公司间接持有北欧纸业32,220,312股股份的交易对价约为16.11亿瑞典克朗(以2024年10月10日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10.97亿元),交易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公司拟将子公司祥恒创意包装股份公司51%股权转让给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将全面配合尽职调查等工作,严格履行国资监管审批流程,目前该项目仅签署《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正式的交易协议尚未签署,交易涉及的收购时间、收购金额等交易要素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多举措并举,捍卫投资者投资权益
(一)控股股东积极履行增持承诺
根据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承诺自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的12个月内出资人民币27,011.3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截至2024年4月15日,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729,602股,控股股东泰盛实业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636,000股,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89,365,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9%,增持金额16,095.6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为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将积极完成增持承诺,在2025年4月16日前完成相应增持承诺。
(二)重视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积极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回购账户除外)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派发46,125,556.81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派发已于2024年8月5日实施完毕。
未来,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坚持对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启动2024年股份回购计划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启动了2024年股份回购计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均含本数)。2024年10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均含本数)。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7,793,786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1,563,169.57元,公司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4年10月2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支行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支行为公司上述回购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专项回购借款,贷款现已顺利发放,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计划,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高投资者信心。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在确保信息披露规范性的同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4年半年度报告》参考年报披露格式详细披露了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的营业收入和成本情况,便于投资者更好了解公司各个板块的经营情况。公司企业公众号发布《一图读懂·山鹰国际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可视化的方式解读半年报,提升报告的可读性。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和公司网站等多样化方式和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传递公司的发展信息和投资价值。公司召开了202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发展战略、业绩表现、经营成果等进行交流,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情况的了解。
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依据。
五、强化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权责明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职能,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其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建议的作用。公司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积极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独立性及监督作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法律底线,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举措效果,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履行上市公司各项义务,通过高质量的发展成果、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公司治理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计划,其中涉及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137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0月30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鹰19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0%,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鹰19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自2024年10月3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鹰19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鹰19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债券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18,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鹰19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60亿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0.9%、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公司18.6亿元可转债于2020年1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鹰19转债”,债券代码“110063”。
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此次发行的“鹰19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5年12月1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3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于2021年7月5日起由原来的3.30元/股调整为3.2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日起由原来的3.26元/股调整为3.15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日起由3.15元/股调整为2.40元/股;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由2.40元/股调整为2.37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0日起由2.37元/股调整为2.32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5日起由原来的2.32元/股调整为2.31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19日起由2.31元/股调整为2.25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30日起由2.25元/股调整为2.2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2022年5月27日、2022年11月1日、2023年5月31日、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关于向下修正“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关于向下修正“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临2022-063、临2022-147、临2023-042、临2024-084、临2024-092、临2024-101、临2024-119)。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鹰19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0%,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3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鹰19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140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明武先生、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73,971,965股,占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的34.7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840,995,44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53.43%,占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的18.56%。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将其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亿股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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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泰盛实业本次解除质押的1.09亿股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若发生质押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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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67,789.54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3.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6%,对应融资余额为50,497.98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12,310.0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2%,对应融资余额为19,359.89万元。
泰盛实业股权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其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泰盛实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泰盛实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