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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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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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运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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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运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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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运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4-057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公司董事长王建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预(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具体内容见《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4-059号)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2、《关于向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4-060号)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向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进行调整,将原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时新增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选举王建强董事、李青董事、孙旭东独立董事、杨海峰独立董事、吴昊旻独立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孙旭东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原董事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及调整后的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人员设置不变。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4、《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24-061号)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及薪酬人事委员会分别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召开会议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两项议案,认为:本次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是由于公司授予对象出现离职,退休等情形,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须对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均严格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执行。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向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一项议案。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区域性战略布局需要,有助于加快新材料产业的集群化布局和发展,为子公司进一步加快建设上海稀贵金属创新平台及上海佘山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子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薪酬人事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一项议案,认为:本次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是由于公司授予对象中11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须对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会议决定以下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4-058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郑春莉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经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预)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二)《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意见。
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计11名原激励对象发生正常调动、退休、离职等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31,6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1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上午9:30
召开地点: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A1幢)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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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战略发展部收到传真为准。未及时在本公司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但截止2024年11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仍可出席会议。
(三)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 9:00一11:30 14:30一16:00
(四)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 丰 陈国林 邮 编:650106
联系电话:(0871)68328190 传 真:(0871)68326661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59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编号:临2024-059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研铂业”)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情况
(一)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同时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2021年11月24日,本次激励计划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四)2021年10月29日到2021年11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任何公司员工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1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50名激励对象授予2378.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51元/股。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1年12月23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1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41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213.636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八)2023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公司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3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十)2023年6月7日,公司对2名已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86,012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十一)2023年1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业绩达成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776,393股,于2023年12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十二)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公司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3名原激励对象因退休或死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4年3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2024年6月7日,公司对4名已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254,908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计11名原激励对象发生正常调动、退休、离职等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合计431,624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定价依据、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解除限售部分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4年7月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激励对象2023年度权益分派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已由公司代为收取,因此前述11位原激励对象因权益分派所得现金分红部分由公司进行扣除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不进行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10.77元。辞职以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回购价格10.77元/股回购注销;正常调动、退休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10.77元/股+10.77元/股×2.1%/365×实际持股天数(中国人民银行两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为2.1%,满两年不足三年的按两年计算)。实际持股天数自授予登记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批准回购事项之日止。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22,136,365股股票的1.949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60,726,670股的0.0567%。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为4,648,590.48元加上应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注: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06人调整为395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19,052股调整为12,587,428股。总股本将由760,726,670股变更为760,295,046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同时,不影响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11名因正常调动、退休、离职等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31,6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4-060号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实业公司”);
● 增资金额:10,000.00万元。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贵金属产业布局需要,公司紧抓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机遇,在上海松江区建设稀贵金属新材料科创产业园,承接上海科技创新中心优势和人才聚集地优势。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贵研实业公司增资,强化其产业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的需求,加快创新成果孵化、延伸产业链,形成高技术含量的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增强发展动力。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贵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杨涛
(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五)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沈砖公路3129弄16号350-58室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投资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增资方式和金额
以货币出资方式增资,增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本次增资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将在5年内缴足。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贵研实业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区域性战略布局,有助于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强化其产业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的需求,有效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五、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总体风险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外部经济环境、行业形势等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采取相应对策与措施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六、备案文件
(一)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