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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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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文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文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文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900.45元/吨,较同期减少208.84元/吨,同比下降18.83%。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天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衡进行了沟通,天衡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 年12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为364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信永中和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6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沙曙东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超过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2万元,较上期有所降低。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求,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衡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对此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招标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符合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旭峰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原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达到最长服务期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开招标,拟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2万元。具体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

至2024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苏盐井神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

联系 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7-87036988

传 真:0517-87036988

邮 编:223200

电子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11月14日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 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