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截至2024年9月30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219,875股,持股比例0.8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45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建平、林栋梁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4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应参加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波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46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持续推动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和产业布局,围绕上市公司的新业务不断培育新的投资和并购机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和谐新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和谐新智”)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上海汇资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资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3亿元人民币,西藏和谐联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西藏联动”)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2亿元人民币,公司关联方上海和谐汇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和谐汇明”)拟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一只创业投资基金,即,上海和谐汇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和谐汇资基金”)。和谐汇资基金目前的认缴总额为6.01亿元,目标认缴总额为10亿元。
前述投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该基金不会形成控制。
和谐汇资基金将采取创业投资策略,主要对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以体系化、平台化创业孵化模式,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探索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符合本合伙企业利益的其他投资机会。
公司关联方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和谐天明”)将受托担任和谐汇资基金的管理人,为基金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收取管理费用。
就上述事项,各相关方将签署《上海和谐汇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简称《合伙协议》)《上海和谐汇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管理协议》(简称《委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二)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和谐汇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和谐汇明,和谐汇明的唯一股东为和谐天明,和谐天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珠海和谐致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92.5%)、牛奎光(持股2.55%)、林栋梁(持股2.5%)以及王静波(持股2.45%),同时和谐天明担任了和谐汇资基金的管理人。
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和谐汇明、和谐汇资基金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
据此,和谐新智向和谐汇资基金认缴出资的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向关联人投资的关联交易。
(三)审批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且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公司董事林栋梁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谢建平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依据谨慎性原则,两位人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且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二、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和谐新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DKM8JJ7A
成立日期:2024年4月23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乐山路33号5幢4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谢建平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和谐新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汇资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98715347P
成立日期:2014年6月30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501A22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人代表:潘莉
注册资本:267460.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汇资投资的股东为上海徐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2522%,即,汇资投资的控股股东)和上海徐汇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7478%),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领域为实业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汇资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汇资投资与其他参与投资和谐汇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西藏和谐联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6734600363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4日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以西、格桑路以北总部经济基地B(栋)3单元4层404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王孝萍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西藏联动的股东为自然人肖文伟(持股50%)和王孝萍(持股50%),实际控制人为王孝萍,投资领域为实业投资。西藏联动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西藏联动与其他参与投资和谐汇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四)上海和谐汇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E09QX450
成立日期:2024年9月4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乐山路33号5幢4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牛奎光
注册资本:1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和谐汇明的唯一股东为和谐天明,和谐汇明的投资领域为实业投资。和谐汇明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和谐汇明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五)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0409933A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0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30号1号楼086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牛奎光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和谐天明经营正常,其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13,560.91万元、净利润为 3,945.6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32,109.27万元。
和谐天明的股东为珠海和谐致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92.5%)、牛奎光(持股2.55%)、林栋梁(持股2.5%)以及王静波(持股2.45%)。珠海和谐致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李建光(持股40%)、牛奎光(持股30%)、王静波(持股30%)。
和谐天明的控股股东为珠海和谐致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建光、牛奎光和王静波。
和谐天明的投资领域为实业投资。和谐天明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和谐汇资基金为注册在上海市徐汇区的有限合伙企业,将进行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登记,并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上市公司子公司和谐新智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1亿元,汇资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3亿元,西藏联动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2亿元人民币,公司关联方和谐汇明拟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100万元。目前和谐汇资基金认缴总额为6.01亿元,目标认缴总额10亿元。
和谐汇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谐汇明即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该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公司关联方和谐天明将受托担任和谐汇资基金的管理人,为基金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收取管理费用。上市公司对和谐汇资基金不会形成控制。
和谐汇资基金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领域。
除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该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
四、《上海和谐汇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即“和谐汇资基金”,下同)的目的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二)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及缴付
和谐汇资基金目前认缴总额为6.01亿元,目标认缴总额10亿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或管理人有权通过合伙企业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投资者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并完成后续交割。
除非协议(即“合伙协议”,下同)另有约定或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所有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四)经营期限
和谐汇资基金的经营期限为十四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退出,通过合伙协议约定的适当决策程序可以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五)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
(1)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除非另有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事务;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决定合伙企业取得、持有、管理、维持和处置合伙企业的资产;代表合伙企业行使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相关权益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并行使表决权;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或适合的一切行动;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根据经营需要,在上海市徐汇区内变更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进行后续募集和完成后续交割;采取为实现合伙企业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或协议约定的其他行动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上市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3)咨询委员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组建由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无投票权的咨询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
咨询委员会主要就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进行表决、审议批准延长后续募集期、审议普通合伙人向非关联方转让合伙权益,以及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寻求的、与合伙企业投资及其他合伙企业事项有关的其他建议和咨询等。
(4)合伙人会议
合伙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年度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年度报告。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自主决定,合伙企业可召开临时会议,针对协议约定需由合伙人同意的事项进行讨论,包括决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等。
(5)管理人
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和谐天明。
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包括为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开展募集活动;负责筛选、核查合伙企业的合格投资者;按照《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管理和运用合伙企业的财产;积极寻求有投资价值的项目;协助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慎地投资调查和评估;协助合伙企业进行投资条款的谈判并完成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对合伙企业已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合理要求的、与合伙企业投资及运营管理相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2、管理费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就每一合伙人,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或管理人另行减免,合伙企业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1)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
(2)此后,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和合伙企业预留的投资款的百分之二(2%)。
(3)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后的清算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如合伙企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或现有有限合伙人追加认缴出资额,则该有限合伙人应对新增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即后续募集出资额)追加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管理费,并且该等追加的管理费应支付给管理人。
(六)投资策略
和谐汇资基金将采取创业投资策略,主要对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以体系化、平台化创业孵化模式,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探索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的其他投资机会。
(七)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借壳上市等;(2)被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或其他产业或机构投资者等收购;(3)股权回购、优先清算等;以及(4)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合适的其他退出方式。
(八)收益分配
除非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就源于临时投资收入和其他现金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将根据产生该等收入的资金的来源在相应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占该等资金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未使用出资额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在相应的合伙人之间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归属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一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和获得退还的未使用出资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一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付款到期日或实际到账日孰晚之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然后,附带收益追补。如有余额,百分之一百(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按照本第(3)段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段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第(3)段累计分配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4)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i)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ii)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除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决定,后续募集合伙人在后续交割日前已经投资但尚未退出的各投资项目中分担的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分摊比例、收益和亏损分摊及其实缴出资比例均按照假设其在首次交割日即已认缴出资并按期缴付各期实缴资本而确定和调整。后续募集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已完成分配的投资项目。
除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注:“投资成本分摊比例” 指对任一合伙人就任一投资项目而言,指投资时,该合伙人届时的认缴出资额,占参与该投资项目的所有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合伙人按照该比例参与投资项目并分摊投资成本。
(九)会计核算方式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十)生效条件
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自合伙企业期限届满清算结束后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出资违约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定承担支付出资违约金、赔偿金、减少认缴出资额、转让合伙权益、强制退伙等违约责任,其他违约合伙人应当为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视情况减免或豁免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按壹元/出资额向和谐汇资基金认缴出资,符合私募股权投资业界通行的方式,不存在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或非公允的情形。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长期资本形成、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和谐汇资基金将围绕科技创新的产业方向,推动资本要素集聚,重点在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领域,持续跟踪最新科研成果和创新发现,寻找产业发展的核心需求,以体系化、平台化创业孵化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拟参与投资和谐汇资基金,持续推进和落实公司既定的整体战略规划。一方面,通过本交易参与投资和谐汇资基金,充分发挥基金对于早期创新项目的孵化、培育作用,发挥基金工具的投资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在推动国家产业发展的生物科技等领域的战略布局,形成新的业务模式,实现公司在生物科技等新兴战略领域的平台工具搭建、项目储备培育,逐步建立生态体系;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推动核心业务的深入发展,聚焦于空间大、成长性好、盈利能力良好的生物科技等领域,延伸寻找有协同效应的业务,补强新技术和新方向,通过自身有机增长和外延投资并购,不断扩大规模,做大做强,建立和沉淀公司核心能力,确保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和增长,最终为股东创造持续的股东回报。
和谐汇资基金的主要业务为创业投资,涉及对项目的投资及退出等业务。本交易将使公司在培育业务新增长点、战略布局未来产业方向的同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和谐汇资基金将主要投资于非证券类股权,复杂的国际形势、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等因素均有可能影响投资业务运作和投资业绩,从而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上海和谐汇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