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证券账户持股数为6,104,603股,持股比例为2.1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在手订单充足,IC行业占比约50%。公司非设备类业务(零部件和模组、气体和先进材料、MRO业务)合计新签合同同比增长83%。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2.4亿元,同比增长107%,公司前三季度应收款项同比增长25%,收入同比增长45%,应收款项的增幅远低于当期收入的增幅,回款力度大幅提升。
由于公司近年非设备类业务发展迅猛,新签合同占比已超过38%,公司产品和业务结构已发生较大改变,非设备类业务的收入确认和回款与设备类业务相比周期缩短、速度加快,为了避免误导投资者对公司业绩的判断,参考气体和零部件行业的披露惯例,公司将不再披露当期新签合同的详细信息。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5,000万元(含),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受理通知。
2024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33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110,200万元(含)。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并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阶段。
3.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2月21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38,229股,占公司总股本0.33%(以公司2024年2月20日总股本283,517,753股计算),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48,265.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的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7月12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15,286股,占公司总股本0.56%(以公司2024年7月10日总股本287,486,645股计算),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3,294.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的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YU DONG LEI(俞东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YU DONG LEI(俞东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YU DONG LEI(俞东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