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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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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连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京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连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京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连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京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连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京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楚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6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

同意提名王华先生、刘登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国检集团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

同意提名佟立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王华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刘登林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保持一致。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5.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6票

关联董事朱连滨、侯涤洋、陈璐、佟立金、解晓宁、李桂金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国检集团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6票

关联董事朱连滨、侯涤洋、陈璐、佟立金、解晓宁、李桂金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6票

关联董事朱连滨、侯涤洋、陈璐、佟立金、解晓宁、李桂金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一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七会议室召开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国检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2)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7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提名李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国检集团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和长远发展。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国检集团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国检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8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主要涉及如下表述调整:

“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辞职”改为“辞任”,“罢免”改为“解任”,“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明确“届满”、“超过”的含义等。

除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上修订外,公司拟将《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到的以上内容进行一并修改。

此外,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订,详情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第二次修订)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9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侯涤洋先生、解晓宁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侯涤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解晓宁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侯涤洋先生及解晓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对侯涤洋先生及解晓宁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由衷敬意!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控股股东的推荐意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现提名王华先生、刘登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提请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王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1月,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副院长)、总经理(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墙体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科技部部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陶瓷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硕士生导师等职务。2022年1月起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22年11月起任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4月起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登林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10月,本科(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财经资产部报表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企业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投资与企业管理部部长,2021年1月起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兼任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0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刘登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登林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刘登林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对刘登林先生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控股股东的推荐意见,经审议,现提名李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提请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6年4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任中国建材总院财经资产部内部银行职员、审计办公室审计主管、财经资产部会计、审计办公室主任助理,2021年5月起任中国建材总院审计办公室主任。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1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为加强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协商一致,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营业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国检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112万元,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8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2,16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与财务公司无其他非日常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1年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上述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2.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连滨、侯涤洋、陈璐、佟立金、解晓宁、李桂金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截止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国检集团与财务公司未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3.法定代表人:陶铮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6.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7.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8.股东情况: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58亿元,占比58.33%;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42亿元,占比41.67%。

9.经营范围:①吸收成员单位存款;②办理成员单位贷款;③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④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⑤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⑥从事同业拆借;⑦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⑧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0.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1,988,133,012.01元,负债总额29,139,926,700.9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848,206,311.05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73,355,008.32元,净利润52,827,615.60元,2024年9月30日吸收存款余额26,600,915,494.66元,发放贷款及垫款20,614,567,494.2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财务公司各项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11. 公司与财务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具体包括:

1.存款服务: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75,000万元和80,000万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综合授信服务: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85,000万元和90,000万元。

3.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1. 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 综合授信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

3. 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对相关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 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营业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生效:协议于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经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除上述内容外,协议其它要点如下:

1. 公司与财务公司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 年以上未偿还;

(4)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6)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和长远发展。公司认为,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朱连滨、侯涤洋、陈璐、佟立金、解晓宁、李桂金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国检集团与财务公司未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金融服务协议;

(五)风险评估报告;

(六)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2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3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4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1167917。

3.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法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以2024年11月13日15时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