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4-64
债券代码:149987、133306 债券简称:22康佳01、22康佳03
133333、133759 22康佳05、24康佳01
133782、133783 24康佳02、24康佳03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发行公司债券业务:2024年9月26日,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亿元公司债券业务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正在按计划推进相关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曹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平衡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曹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平衡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4-59
债券代码:149987、133306 债券简称:22康佳01、22康佳03
133333、133759 22康佳05、24康佳01
133782、133783 24康佳02、24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副主席周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局成员发生变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决定调整公司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周彬、曹士平、黄新征、刘坚、王曙光
主任委员:周彬
2、提名委员会
刘坚、周彬、曹士平、王曙光、邓春华
主任委员:刘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曙光、叶兴斌、黄新征、刘坚、邓春华
主任委员:王曙光
4、财务审计委员会
邓春华、黄新征、王曙光
主任委员:邓春华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该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局财务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需求,会议决定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年化利率为8%。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议同意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35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会议要求,在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需要资金时,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借款。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2:50时,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4-62
债券代码:149987、133306 债券简称:22康佳01、22康佳03
133333、133759 22康佳05、24康佳01
133782、133783 24康佳02、24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持股比例
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继续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滁州康鑫公司”,为本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
2、本公司董事局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81,3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3%。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1.29亿元和1.884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推动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或继续开发土地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本公司的债权,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和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7)。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滁州康鑫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滁州康鑫公司49%的股权,越飞房地产开发(宜春)有限公司(简称“越飞房地产公司”)持有滁州康鑫公司41%的股权,深圳铜锣湾文旅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铜锣湾公司”,为越飞房地产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滁州康鑫公司10%的股权。目前,滁州康鑫公司主要负责建设滁州明湖养生科技小镇项目(简称“滁州康养项目”)。
滁州康鑫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成立时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9月,滁州康鑫公司以6.12亿元竞得滁州康养项目480亩商住用地。因滁州康鑫公司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对价,本公司对滁州康鑫公司提供了股东借款,用于滁州康鑫公司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2020年12月,本公司通过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将滁州康鑫公司51%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股转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滁州康鑫公司49%的股权,滁州康鑫公司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为持股49%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在股权转让的同时收回了51%股权所对应的股东借款。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公开挂牌转让滁州康鑫公司51%股权完成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股东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该笔财务资助于2023年12月21日到期。由于滁州康鑫公司负责的滁州康养项目投资开发周期较长,本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4)。本公司对滁州康鑫公司提供的3.95亿元财务资助将于2024年12月21日到期。
由于滁州康鑫公司负责的滁州康养项目投资开发周期较长,滁州康鑫公司向各方股东申请继续提供股东借款。为了顺利推进滁州康养项目,本公司拟继续按持股比例为滁州康鑫公司继续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滁州康养项目480亩土地款及契税和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勘测、工程管理及项目公司工资等。
(二)本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滁州康鑫公司顺利推进滁州康养项目,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局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全椒路155号205室。法定代表人:杜辉。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开发、运营;室内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推广、服务、转让;智能终端产品研发;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健康管理;园(景)区管理;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汽车租赁;为非营运车辆提供代驾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配送服务;农产品种植;畜牧养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销售;卷烟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滁州康鑫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滁州康鑫公司49%的股权,越飞房地产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铜锣湾公司合计持有滁州康鑫公司51%的股权。越飞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军耀。越飞房地产公司及深圳铜锣湾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了约4亿元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二)财务情况
滁州康鑫公司2023年度未经审计和2024年1-6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滁州康鑫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滁州康鑫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滁州康鑫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本公司拟继续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用于支付滁州康养项目480亩土地款及契税和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勘测、工程管理及项目公司工资等。
(四)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3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为8%。
(六)其他重要条款: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本次财务资助为本公司与其他股东一起继续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符合行业惯例,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滁州康养项目480亩土地款及契税和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勘测、工程管理及项目公司工资等,在滁州康养项目顺利推进的情况下,滁州康鑫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综上所述,本次继续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继续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顺利推动滁州康养项目,同时,滁州康鑫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向滁州康鑫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81,3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3%。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1.29亿元和1.884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推动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或继续开发土地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本公司的债权,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和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7)。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4-60
债券代码:149987、133306 债券简称:22康佳01、22康佳03
133333、133759 22康佳05、24康佳01
133782、133783 24康佳02、24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公司管理层将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执业能力,能为本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在承担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谨守独立,切实做到专业胜任,持续维护了其较好的诚信记录,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公司董事局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警示函1次, 除此之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财务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局财务审计委员会向董事局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坚持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水准,为本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专业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局财务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局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财务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
(二)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4-63
债券代码:149987、133306 债券简称:22康佳01、22康佳03
133333、133759 22康佳05、24康佳01
133782、133783 24康佳02、24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
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简称“陕西康佳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简称“韩上电器公司”)提供不超过7,35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本公司董事局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81,3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3%。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1.29亿元和1.884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推动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或继续开发土地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本公司的债权,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和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7)。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陕西康佳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其51%的股权,另一股东韩上电器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拟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和实际资金情况,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韩上电器公司提供不超过7,35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因陕西康佳公司目前有部分闲置资金,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陕西康佳公司计划将部分闲置资金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短期借款。
本公司董事局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局同时要求在陕西康佳公司需要资金时,陕西康佳公司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城东工业园长江东路555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孟宏刚。成立时间:2010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3亿元。控股股东:孟宏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电器辅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韩上电器公司持有陕西康佳公司49%的股权,韩上电器公司及其股东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上电器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和2024年1-6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经了解,韩上电器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较好,可以正常履约。
三、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对象: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韩上电器公司。
(二)借款金额:陕西康佳公司在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合理预计未来资金安排后,拟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韩上电器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7,650万元和7,350万元借款。当陕西康佳公司需要资金时,陕西康佳公司的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三)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四)利率:各股东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同等计息。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韩上电器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因此韩上电器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陕西康佳公司是在不影响其自身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综上所述,陕西康佳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陕西康佳公司在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合理预计未来资金安排后,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股东提供借款,不会影响陕西康佳公司的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81,3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3%。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1.29亿元和1.884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推动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或继续开发土地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本公司的债权,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和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7)。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4-61
债券代码:149987、133306 债券简称:22康佳01、22康佳03
133333、133759 22康佳05、24康佳01
133782、133783 24康佳02、24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2日。B股股东应在2024年11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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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提案1,2.00 代表提案2,并以此类推。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起至11月18日下午2:50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 话:(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16,投票简称为康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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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