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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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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出版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具体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参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 元

法定代表人:马常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洪坤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洪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 元

法定代表人:马常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洪坤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洪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4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高天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聘任王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王丽女士个人简历

王丽女士,中国籍,1984年1月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师、经济师,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联席成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本运营部部长;历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本运营部部长,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王丽女士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6-2297068 传真:0536-8197073

电子邮箱:wangli01@weichai.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高天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高天超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将不再担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2024年10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批准高天超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同意聘任王丽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该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天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46%,上述股份均为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其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对高天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潍柴动力”)定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2: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H股股东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知)。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现场会议及投票。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会议审议及批准。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属于关联/关连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作为关连人士的股东及其联系人应回避表决。同时,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如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大会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于2024年11月20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完成本次会议的登记报名。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00前通过下方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附件。

(1)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eseb.cn/1iURlZULdYs

(2)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二维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2.本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潍柴动力工业园东正门)。

3.联 系 人:王丽、吴迪

联系电话:0536-2297056、0536-2297068

传 真:0536-8197073

邮 编:261061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8;投票简称:潍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时,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股东姓名或单位: 持有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A股 股、H股 股,为公司的股东;现委任股东大会主席/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2:50开始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举行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并于该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授权委托人(签署):

附注:

1.请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适用H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另行公告。

2.请正确、清楚填上全名。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使用。

3.如欲委派股东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股东大会主席」的字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拟委派人士的姓名。股东可委托任何人为其代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更改,将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4.注意:您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任何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后须于2024年11月20日17:00前送予本公司资本运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