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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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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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大幅度变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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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报表大幅度变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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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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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945万元(含)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至2026年7月31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高效、有序的办理融资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决定使用授信额度,并签署在授信事宜中产生的各项法律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买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销售产品等日常交易,预计2024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广州市型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型腔”)部分原股东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转让,经综合评估,同意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广州型腔5.0777%股权,广州型腔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3、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含)且不超过2,500万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修订稿)》及其摘要,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进行了调整,将标的股票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4、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5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245.6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4年8月28日,行权价格为2.42元/股。在确定授予日之后,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1名调整为49名,数量由1,245.60万份调整至1,237.60万份。2024年10月14日,公司已完成前述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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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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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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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含)且不超过2,500万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5月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030)。
一、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人、7月4日、8月3日、9月4日和10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035、2024-039、2024-046和2024-048)。
2、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即3,402,625,916股)的0.44%,最高成交价为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341,38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情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本次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本次回购回购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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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了王汉仓所持的公司12,949,6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其中5,470,547股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2、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0,242,6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用于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