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02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已经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短期涨幅过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交易,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 截至2024年10月30日收盘,根据东方财富网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16.89。公司所属证监会类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市盈率指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4年10月30日收盘,公司换手率为27.36%,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后续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股份转让交易安排,虽然双方采取了包括股份质押、支付违约金等保障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后续交易存在违约的风险,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关注到“溢价101%入主泰禾智能,阳光电源买壳背后藏何资本谋划”等相关报道,经向阳光新能源核实,阳光新能源确认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并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7.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已经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短期涨幅过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交易,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公司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2024年10月30日收盘,根据东方财富网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16.89。公司所属证监会类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市盈率指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4年10月30日收盘,公司换手率为27.36%,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后续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股份转让交易安排,虽然双方采取了包括股份质押、支付违约金等保障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后续交易存在违约的风险,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市场传闻、舆情炒作风险
公司关注到“溢价101%入主泰禾智能,阳光电源买壳背后藏何资本谋划”等相关报道,经向阳光新能源核实,阳光新能源确认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7.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二、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