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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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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3年8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12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不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271,105,223.71元,并向财信产业基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49,197股,相关股票于2024年1月10日正式上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鹏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984,023.57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39,808.59元。

法定代表人:杨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鹏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3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定期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内容能充分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相关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4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5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

主任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选举的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佘利文女士,并同意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履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选举佘利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任职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和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