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2024-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7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本次担保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为其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嘉拓智能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4,000万元。2024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29,000万元,公司前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0.1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32%。本次被担保人深圳新嘉拓2024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因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嘉拓智能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4,000万元。2024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29,000万元,公司前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80,000万元。在不改变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已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故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80,000万元调减至17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10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新嘉拓

注:上述系深圳新嘉拓2024年半度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相关人:

保证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本次被担保的深圳新嘉拓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其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80,000万元。在不改变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已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故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80,000万元调减至17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10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0.1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32%。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茵地乐”)的十名股东拟将其合计持有的茵地乐7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予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播时尚”),本次股权转让中,公司未参与出售茵地乐股权。

●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原则同意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通知,公司参股公司茵地乐的股东共青城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创投资”)、江苏远宇电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宇投资”)、珠海横琴旭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凡投资”)、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盈开泰”)、重庆聚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聚塘”)、嘉兴嘉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愿投资”)、无锡一村隽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村隽澄”)、无锡隽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隽涵投资”)、扬州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赢创投”)、宁波丰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翊投资”)拟将其合计持有的茵地乐71.00%股权转让予日播时尚(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中,公司未参与出售茵地乐股权。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经审议,原则同意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茵地乐26.0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所拥有茵地乐权益的比例下降,也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鉴于上述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日播时尚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播时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梁丰。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茵地乐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后,茵地乐股权结构如下:

四、关联交易的评估、定价情况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交易定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所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最终交易金额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系基于自身的业务经营、整体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情况综合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茵地乐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经审议,原则同意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