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现对上述公告中涉及的银行贷款逾期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况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向公司发来的《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公司在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的贷款本息共计13,015.89万元(利息暂计至2024年10月21日)于2024年10月31日提前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偿付该笔贷款本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累计约31,795.5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5,497.30万元的33.29%。
(二)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额外财务成本。同时,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或拍卖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与主要债权人积极协商可行、有效的重整草案,为后续重整工作奠定基础,努力推动重整事项顺利实施,进而缓解偿付压力,压缩债务规模,保障经营现金流,推动业务发展。
(四)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5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集团”或“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了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月1日前,通过网络债权申报系统(https://lawporter.com)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系统提示向临时管理人邮寄申报单。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仅接收邮寄申报单,不接受现场申报及现场咨询);邮政编码:570203,联系人: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132 1589 4093,电子邮箱:hwjtglr@163.com。
为高效开展债权审查等相关工作,临时管理人接收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网络申报操作指引等具体文件详见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上发布的公告。
二、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其他说明
目前海口中院在重整申请审查期间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如未来海口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间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就已申报部分重复申报;正式重整程序中,如债权人需就未申报部分进行补充申报的,请按届时债权申报公告的要求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否则管理人将仅根据预重整期间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海口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记载为准。公司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将根据案件实际需要另行决定和通知。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海口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告。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