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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4-76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4年4月30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利息)余额11,3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9%。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6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9.4.4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1、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药业”)于2019年6月26日与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以下简称“NIB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NIB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SC已提前结清贷款,NIB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押。公司已启动当地律所和国内律所对SSC还款的手续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的工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利息)余额10,785.18万元(其中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构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9,879.20万元;海外子公司违规对SSC Construction P.L.C向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因SSC Construction P.L.C未到期偿还本息被NIB银行强制从海外子公司账户划款导致的资金占用余额为905.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尚未偿还,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目前,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2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经重庆市渝北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最终确定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投资人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债权人尽快商议并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解决资金占用,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时间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自规定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复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4-75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因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重整投资协议涉及的债务清偿方案等具体内容需进一步商谈确定,中选投资人可能需进一步完成其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与中选投资人就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能否达成一致及能否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6号)(以下简称“《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三圣股份重整投资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深交所14号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情况

根据《投资人招募公告》规定,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0月15日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向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支付保证金通知书》,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支付保证金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要求现金支付保证金人民币7,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截至2024年10月15日17:00,共有6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视为1家意向投资人,下同)向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提交了报名材料,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随即展开了初步审查,并向需补正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补正期内完成报名材料补正工作。其中,有2家意向投资人根据《投资人招募公告》及《支付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于2024年10月21日24:00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并在公司和预重整辅助机构通知的期限内,向公司和预重整辅助机构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二、重整投资人确定情况

公司及预重整辅助机构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组织召开了遴选评审会。截至2024年10月31日,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2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经重庆市渝北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最终确定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衡集团”)为中选投资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后续,预重整辅助机构将组织公司与中选投资人开展重整投资协议的磋商与签订工作。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工作进展及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将由公司另行通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二)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冀衡集团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四、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因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重整投资协议涉及的债务清偿方案等具体内容需进一步商谈确定,公司与中选投资人就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能否达成一致及能否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14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