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4-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4-092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书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经财务部门测算, 2024年一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6,964.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23.2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98.96万元。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度,公司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镇江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如投资款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相关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相关业绩补偿无法实现,资产无法注入或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注入等。

●花王股份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4年10月30日14时召开,本重整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尚未经过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亦未获得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截至目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发函询问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除已公告信息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经财务部门测算, 2024年一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6,964.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23.2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2,874.50万股均处于被质押且冻结状态,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1.64%。花王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告编号2022-059)。

(三)公司重整的风险提示

2022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51)。

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镇江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如投资款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相关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相关业绩补偿无法实现,资产无法注入或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注入等。

花王股份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4年10月30日14时召开,本重整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尚未经过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亦未获得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度,公司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98.96万元。

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4-091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吴群先生持有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吴群先生拟于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不超过12,205,41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68,47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36,94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股东吴群先生的《关于减持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吴群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4,068,400股。截至2024年10月31日,吴群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群先生履行减持计划导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5,000,000股变化至20,931,600股,持股比例由6.14%减少至5.14%,变动比例达到总股本的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为基 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本次减持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吴群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等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后续减持期间,吴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