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0.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管胡强高先生及公司高管徐勇先生、向明女士、卜勤练先生、张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董事、高管胡强高先生及公司高管徐勇先生、向明女士、卜勤练先生、张军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9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管胡强高先生及公司高管徐勇先生、向明女士、卜勤练先生、张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高管胡强高先生及公司高管徐勇先生、向明女士、卜勤练先生、张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高管胡强高先生及公司高管徐勇先生、向明女士、卜勤练先生、张军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