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以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445,029,826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853,877.3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债券简称:瑞达转债,债券代码:128116)自2021年1月4日起进入转股期,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瑞达转债”发生转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对转股新增股份亦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实施分配。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转股价格由28.78元/股调整为28.6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11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因实施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1月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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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0月30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29层
咨询联系人:林娟、甘雅娟
咨询电话:0592-2681653
传真电话:0592-2397059
七、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