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所持6,419,501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现场出席3人,通讯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朱春亚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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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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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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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3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泽宇、胡金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5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由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开展,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一致推选方立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方立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方立锋先生、方芳女士、陈斌波先生,其中方立锋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叶萍女士、陈斌波先生、周宝聪先生,其中应叶萍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陈斌波先生、陈轶女士、朱春亚女士,其中陈斌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轶女士、应叶萍女士、王欢先生,其中陈轶女士为主任委员。
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朱春亚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聘任朱春亚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聘任吴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吴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凤仪亭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晴辉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6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鉴于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持续开展,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一致推选张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意选举张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7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方立锋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方芳女士、周宝聪先生、王欢先生
2、独立董事:陈轶女士、应叶萍女士、陈斌波先生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1)战略委员会委员:方立锋先生、方芳女士、陈斌波先生,其中方立锋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叶萍女士、陈斌波先生、周宝聪先生,其中应叶萍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陈斌波先生、陈轶女士、朱春亚女士,其中陈斌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轶女士、应叶萍女士、王欢先生,其中陈轶女士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张析女士
(二)监事会成员:张析女士、吴锦利女士、朱雪芬女士,其中朱雪芬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人员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朱春亚女士
(二)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
(三)董事会秘书:吴超先生
(四)证券事务代表:凤仪亭女士
(五)审计部负责人:吴晴辉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吴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上述董事、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黄中荣先生、沃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黄中荣先生、沃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1、朱春亚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大学教师,敏实集团有限公司CHO等。现任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朱春亚女士直接持有180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持有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1%出资份额;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976,923股,占总股本的5.86%。除此之外,朱春亚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吴超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公司会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宁波大鲸影业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吴超先生直接持有33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持有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0%出资份额;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976,923股,占总股本的5.86%。除此之外,吴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凤仪亭女士: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4、吴晴辉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国际注册反舞弊师,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恒大地产集团综合监察工程师、金地集团华东区域地产公司审计专业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经理。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8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完成了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同时,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神通转债”处于转股期,截至2024年9月25日止,“神通转债”累计债转股12,035股,其中: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19日,“神通转债”转股6,402股,已做过变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神通转债”转股5,633股。
公司将授予限制性股票50万股及“神通转债”债转股5,633股一并增加股本,即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5,498,402元增加至人民币426,004,035元,总股本由425,498,402股增加至426,004,035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具备因上述原因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权限,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9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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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6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419,5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51%,累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3元/股,最低价为6.33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6,307.4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0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至11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朱春亚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独立董事陈轶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至11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凤仪亭
电话:0574-62590629
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