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第二十、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105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第二十、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余额合计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的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4〕DFI44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成功发行了2024年度第二十、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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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10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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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0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2,144,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49%,购买的最高价为27.07元/股、最低价为21.5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57,583,125.84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