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70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任金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71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晶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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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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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肖、乔颖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72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蔡晶晶先生、陈俊先生、张凯先生、杨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姜登峰先生、吕文栋先生、姜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蔡晶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晶晶;委员:陈俊、张凯。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文栋;委员:姜登峰、姜朋。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姜朋;委员:吕文栋、张凯。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姜登峰;委员:姜朋、张凯。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杨女士、陈芳莲女士、段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任金凯先生、周振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任金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俊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张凯先生、张丽女士、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明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张恒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丁一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丁一凡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电话:010-50866160
邮箱:yxzc@integritytech.com.cn
六、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能鲲先生、赵留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邵水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附件: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丽女士: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7年6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九军团(数字创意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付磊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5年8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产品×服务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明霞女士: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经济学学士学位。2013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恒先生: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6年6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丁一凡女士: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9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一凡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