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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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6,7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48元/股,最低价为14.74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34,629,679.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