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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合计持有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由35,428,776股减少至32,645,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8.78%减少至17.30%。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正常股权变动行为,不会使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股东基石基金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基石基金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份2,783,307股,累计比例超过1%。本次权益变动后,基石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66,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26号院58号楼一层1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力波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8,37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1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82556446G

主要股东: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683.SH)持股43.0835%、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2.3340%、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514%、北京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7.7088%、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392%、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5118%、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0.17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1大厦130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4日,基石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卖出公司股份1,837,70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740%,通过大宗交易卖出500,000股,占比0.2650%,合计占比1.2390%,权益变动首次累计达到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交控科技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次公告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