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3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旗连锁”)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曾俊先生与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投投资”)于2023年12月20日签署了《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世如及曹曾俊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业绩承诺协议》。同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商投投资签署了《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第二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3-050)。

商投投资于2024年3月19日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14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03)。

2024年6月17日,商投投资取得四川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省商投集团收购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事项的批复》(川国资函〔2024〕77号)及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红旗连锁控制权项目的批复》(四川商投〔2024〕63号)。

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于2024年6月17日与商投投资签署《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世如及曹曾俊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的备忘录》、《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世如及曹曾俊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备忘录》、《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世如及曹曾俊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备忘录(二)》(以下简称“《补充备忘录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19)。

二、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1日,公司接商投投资通知,商投投资于2024年11月1日与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签署《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世如及曹曾俊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的补充备忘录(三)》(以下简称“《补充备忘录三》”),主要内容如下:

注:《补充备忘录三》中曹世如简称“甲方1”,曹曾俊简称“甲方2”,甲方1 及甲方2 合称“甲方”。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以上单称“一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双方同意将《补充备忘录二》中第二次股份转让相关约定:“除标的股份外,甲方第二次拟再转让上市公司总股本5.18%的股份给受让方(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转让”)。在甲方持有的5.18%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转让限制时,甲方与乙方应另行协商第二次股份转让事宜,并另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交易价格。签署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低于5.88元/股,则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交易价格,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高于5.88元/股,则以5.88元/股作为交易价格,前述交易价格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收盘价的90%;若因上市公司股价波动导致无法按前述约定达成交易,双方应另行择机进行交易。甲方有义务积极推动第二次股份转让事宜,并促成第二次股份转让的完成”整体调整为:“除标的股份外,甲方第二次拟再转让上市公司总股本5.18%的股份给受让方(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转让”)。在甲方持有的5.18%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转让限制时,甲方与乙方应另行协商第二次股份转让事宜,并另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事项将在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