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4-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鉴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

2.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建发股份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建发〔2023〕123号),建发集团同意公司本次配股的方案及相关事项。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

4. 2023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06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同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5.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6.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78,769.00 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

7.2023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问题逐项落实并做出书面回复,并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8.2023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

9.2023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配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

10.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配股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拟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21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

12.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配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

13.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配股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4.2024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申报稿)(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配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鉴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决定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是基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申请撤回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