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86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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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所持105,031,60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其中张方斌先生、李非先生、戴德明先生、章靖忠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刘平先生、陈关中先生、周东利先生、於骁冬先生、陈育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李红亮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孔峻峰先生、龚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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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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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敏、田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87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8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8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11月4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改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平、陈关中、周东利、於骁冬、张峥,刘平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章靖忠、刘平、张方斌、张峥、张俊生,章靖忠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张俊生、陈关中、陈育文、章靖忠、张峥,张俊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峥、章靖忠、张俊生,张峥为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