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I算力运营项目服务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合同基本情况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德元方惠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元方惠”)于2024年6月6日签署了《AI算力运营合作框架协议》,就德元方惠向公司购买AI训练及推理算力服务达成了框架安排并对双方签署正式合同的条件、核心交易要素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为落实前述合作框架安排,经协商一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励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飞科技”)与德元方惠于2024年7月1日签署了《关于AI算力运营项目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就励飞科技向德元方惠提供算力总规模约4000PFLOPS的AI训练及推理算力服务事宜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已披露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正式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合同进展情况
《服务合同》签署后,励飞科技已按照合同约定分批次向德元方惠交付了AI训练及推理算力服务及对应的交付物,并已完成第一批算力服务(对应合同中约60%的算力规模)的验收相关工作,励飞科技已于近日收到了德元方惠出具的针对第一批算力服务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上线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验收结论为:训练及推理基础算力服务(对应合同约60%的算力规模),以及智能算力调度及AI大模型开发服务平台,满足合同约定验收要求,现予以证明验收通过。根据《服务合同》的约定,针对上述已验收合格的算力服务,服务起始日自2024年10月1日起算,自服务起始日起,励飞科技可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德元方惠收取上述算力服务对应服务费。合同中剩余算力规模约40%的算力服务,待双方完成上线时间核对工作后另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鉴于实际采购成本有所下降,经励飞科技与德元方惠协商一致,签署了《关于AI算力运营项目的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将月度服务费由人民币44,631,250元(含税价,税率6%)变更为人民币43,827,080元(含税价,税率6%);除前述变更外,其余条款不变。
三、合同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验收合格系《服务合同》项下取得的重大进展,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补充协议》对月度服务费的调整比例仅为1.80%,不构成重大调整,且除前述调整外,《服务合同》的其他约定均未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
本次业务合作的投入规模大、合作期限较长,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双方履约能力发生变化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次合作提前终止并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取得相关服务费需以客户向德元方惠付款为前提,如果德元方惠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提前终止、客户未及时向德元方惠支付款项或者德元方惠未能按照协议约定与公司及时核算,则存在业绩不及预期、无法及时回款、坏账等风险;亦有可能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对应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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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31日,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及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2,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30元/股,最低价为26.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446,985.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