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9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股份回购后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减资注销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6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2.74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248,175股至36,496,35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54%至1.07%,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和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和股份数量为准。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92%,最高成交价为2.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元/股,成交总金额31,718,3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90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9层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杨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090名,代表股份772,588,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3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82人,代表股份333,677,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5%。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70,473,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88名,代表股份702,114,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9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重庆新里程医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374,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035%;反对175,337,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48%;弃权3,87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8,303,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94%;反对1,497,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8%;弃权3,87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闻达律师、马振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