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8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涛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5,453,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60.314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4,618,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35.8743%;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113,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2.458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0,835,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24.440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574,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8.930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687,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11.3884%。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11%;反对32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7%;弃权13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4,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38%;反对329,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19%;弃权133,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43%。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56,110,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77%;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16,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120%;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320%。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55,060,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23%;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199,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167,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5802%;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199,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638%。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56,109,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55%;反对328,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7%;弃权143,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15,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067%;反对328,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71%;弃权143,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63%。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8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56,368,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2%;反对6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75,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024%;反对69,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48%;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56,331,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6%;反对10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8%;弃权14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37,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433%;反对106,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11%;弃权143,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56%。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060,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23%;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199,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167,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5802%;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199,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638%。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98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260,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9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839%;反对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32%;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2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7%;弃权1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11%;反对32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60%;弃权1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29%。
杨涛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特定对象之一,属于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68,872,0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72,078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左可波、赵佩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