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1月5日,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青山林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深入推进林浆纸一体化战略,进一步提升原料保障能力,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青山林业”),该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设立,目前正处于初创期,相关业务及项目投资等尚处于前期阶段,部分资金暂时闲置。为此,青山林业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以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二)投资金额
青山林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青山林业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
青山林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投资期限
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青山林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青山林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11月5日,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青山林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控股子公司青山林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青山林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青山林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青山林业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青山林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青山林业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青山林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其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子公司正常周转需要。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公司子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林浆纸一体化战略,进一步提升原料保障能力,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青山林业”),该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设立,目前正处于初创期,相关业务及项目投资等尚处于前期阶段,部分资金暂时闲置。公司同意青山林业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以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青山林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以及监事会意见,具体详见2024年11月6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初创期,相关业务及项目投资等尚处于前期阶段,部分资金暂时闲置,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以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本次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青山林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青山林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具体详见2024年11月6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