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华立股份郑州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平台项目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华立股份郑州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平台项目投资实施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华立股份郑州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平台项目”。目前该投资项目的审批、建设等均尚未开展,公司将审慎研究决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5,790.78万元。该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尚源智能51%股权事项。2024年10月29日,公司与尚源智能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4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和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1.公司已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对于媒体及股吧传言公司有“华为鸿蒙”概念进行了澄清。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就相关情况再次进行说明。
2.公司收购尚源智能51%股权的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5,790.78万元。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仍存在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整合风险、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及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股权收购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热点概念炒作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收购尚源智能51%股权的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5,790.78万元。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仍存在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整合风险、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及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股权收购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