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5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9月19日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8,176,2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17,627.30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账户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71-6321653
传 真:0971-6330915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
邮政编码:810000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小坤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甘晨霞女士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郑永龙先生、袁向龙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翔、张子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瑞矿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4-047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1月6日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五)会议由参会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任小坤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会议同意,豁免《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和会议材料提交时间的要求限制,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任小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郑永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责;经郑永龙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甘晨霞女士、袁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经营班子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1.聘任郑永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甘晨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袁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甘晨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超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聘任甘晨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杨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所属各专门委员运作效率,为董事会规范运作提供保障,基于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预算、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至3名,同步修订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并予下发执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的六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任小坤先生、张文升先生、王树轩先生,其中任小坤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祁辉成先生、童成录先生、李鹏先生,其中祁辉成先生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童成录先生、王树轩先生、祁辉成先生,其中童成录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树轩先生、祁辉成先生、展洁先生,其中王树轩先生为主任委员;
5.董事会预算委员会:任小坤先生、郑永龙先生、童成录先生,其中任小坤先生为主任委员;
6.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童成录先生、祁辉成先生、王树轩先生,其中童成录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二)(三)(四)(六)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经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4-049号)。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4-048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1月6日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五)会议由参会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杨森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会议同意,豁免《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和会议材料提交时间的要求限制,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经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4-049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4-049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同日,经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期限,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任小坤先生、张文升先生、李鹏先生、展洁先生、郑永龙先生、甘晨霞女士;
2.独立董事:童成录先生、祁辉成先生、王树轩先生。
(二)董事长:任小坤先生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1.战略与ESG委员会:任小坤先生、张文升先生、王树轩先生,其中任小坤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祁辉成先生、童成录先生、李鹏先生,其中祁辉成先生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童成录先生、王树轩先生、祁辉成先生,其中童成录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树轩先生、祁辉成先生、展洁先生,其中王树轩先生为主任委员;
5.董事会预算委员会:任小坤先生、郑永龙先生、童成录先生,其中任小坤先生为主任委员;
6.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童成录先生、祁辉成先生、王树轩先生,其中童成录先生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杨森先生、王冬先生、刘惠珍女士;
(二)职工代表监事:来阳康先生、雷磊先生。
(三)监事会主席:杨森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副总经理:郑永龙先生,兼任财务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责;甘晨霞女士、袁向龙先生;
(二)董事会秘书:甘晨霞女士
(三)证券事务代表:杨超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与所聘职务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条件;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甘晨霞女士、杨超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小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范增裕先生、乔军先生、张县利先生、陈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杨海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张小红先生、范增裕先生、乔军先生、张县利先生、陈定先生、杨海凤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任小坤先生,羌族,生于1976年,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在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曾任金瑞矿业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金瑞矿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展洁先生,汉族,生于1968年,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海北供电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经理、总经理,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农电工作部)主任。现任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网(青海)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金瑞矿业董事。
张文升先生,汉族、生于1978年3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金瑞矿业董事。
李鹏先生,汉族、生于1978年11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青海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金瑞矿业董事。
郑永龙先生,汉族,生于1982年,中共党员,在职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电解铝分公司电解厂厂长、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电解厂厂长、副总经理,现任金瑞矿业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责。
甘晨霞女士,汉族,生于 1978 年,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金瑞矿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金瑞矿业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童成录先生,汉族,生于1972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及大中型企业审计经验。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海分所合伙人、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海分所合伙人,金瑞矿业独立董事。
祁辉成先生,汉族,生于1979年,民主建国会成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智凡律师事务所主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金瑞矿业独立董事。
王树轩先生,汉族,生于1968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多年来从事天青石资源开发、锶盐和锶材料研发,以及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曾任青海中科盐湖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副研究员、研究员。现任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研究员,金瑞矿业独立董事。
杨森先生,汉族,生于1985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金瑞矿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王冬先生,汉族,生于1973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西宁供电局审计部主任、财务部副主任,青海省电力公司审计部工程审计处处长、财务资产部副主任。现任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金瑞矿业监事。
刘惠珍女士,汉族,生于1974年,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及期货业务板块财务主管。现任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青海宏兴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青海国嘉矿业有限公司监事,金瑞矿业监事。
来阳康先生,汉族,生于1980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建筑工程师。曾任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副部长、金瑞矿业工程部副部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群部部长。现任金瑞矿业总经理助理、大风山项目筹备组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雷磊先生,汉族,生于1990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级法律顾问、助理政工师。自2016年开始在金瑞矿业内审与法务部工作,任审计主办兼任纪检干事、审计主管。现任金瑞矿业内审与法务部副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杨超先生,汉族,生于1990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在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从事储运管理工作,在金瑞矿业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现任金瑞矿业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