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招商证券将自2024年11月7日起销售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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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1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等业务。
本基金可参与招商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招商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本基金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且最低申购起点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业务公告。
2、定投业务及其具体规则请参考招商证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与招商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
3、投资者申请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本公司管理的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产品转换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最低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具体规则请参考招商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0888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0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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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0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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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