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80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冷兆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冷兆武先生、许晓萍女士、陈韵先生、周寅先生、唐敏女士、冷兆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冷兆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许晓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陈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周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唐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冷兆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石磊先生、金宇超先生、蔡鸿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金宇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蔡鸿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向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放津贴8万元/年,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提名杨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82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冷兆武先生、许晓萍女士、陈韵先生、周寅先生、唐敏女士、冷兆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石磊先生、金宇超先生、蔡鸿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金宇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石磊先生、金宇超先生、蔡鸿亮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冷兆武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免疫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0月历任卫生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上海雷勃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技术专家、Becton Dickinson and Company上海代表处产品专员、Sigma-aldrich上海代表处市场经理;2004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冷兆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配偶许晓萍女士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冷兆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674,000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阳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779,000股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阳卓投资”)35.24%份额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冷兆武先生的配偶许晓萍女士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8,980,200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东阳卓投资40%份额。冷兆武先生的兄长冷兆文先生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009,800股股份。冷兆武先生的配偶许晓萍女士的兄长许晓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55,800股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冷兆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许晓萍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专业,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2005年4月历任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医生、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儿科医生、上海科学育儿基地视光中心儿保医生、联合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上海睿星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200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许晓萍女士与其配偶冷兆武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晓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980,200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东阳卓投资(持有公司4,779,000股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40%份额。许晓萍女士的配偶冷兆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8,674,000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东阳卓投资35.24%份额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许晓萍女士的兄长许晓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55,800股股份。许晓萍女士的配偶冷兆武先生的兄长冷兆文先生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009,800股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许晓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韵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5年1月历任华院分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咨询部项目经理,上海福斌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上海聚丰博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合伙人;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韵先生在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任职,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除上述情形外,陈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寅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药学专业本科,伦敦大学药学院硕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周寅先生历任飞世尔实验器材(上海)有限公司(ThermoFisher)项目经理、浠思(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Cisbio)亚太区销售经理、埃德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IDT,Danaher旗下)销售经理,2022年8月入职公司担任战略市场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唐敏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年10月至2018年8月历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项目经理、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唐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冷兆文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溧水县邮电局职员,2004年10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1998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职员;2003年8月至今,担任南京普天服装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冷兆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9,800股股份。冷兆文先生的兄弟冷兆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8,674,000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东阳卓投资(持有公司4,779,000股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5.24%份额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冷兆文先生的兄弟冷兆武先生的配偶许晓萍女士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8,980,200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东阳卓投资40%份额。
除上述情形外,冷兆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石磊先生,1958年出生,1993年于上海社会科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先生1993年进入复旦大学工作至今,曾任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石磊先生目前担任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联众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石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金宇超先生,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2015年3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加入中央财经大学任教,期间完成香港大学博士后项目。2021年7月加入上海财经大学任教,现任会计学院副教授。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金宇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蔡鸿亮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飞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IBM亚太区软件供应链中心经理、高级经理,IBM全球采购中心总监,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副总经理,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SAPAriba大中华区、中国区卓越中心首席专家。现任华世界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数字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蔡鸿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83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杨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洁女士,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杨洁女士2011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经销商部技术支持、技术组长、技术主管,现任公司经销商经理。
截至目前,杨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阳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779,000股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0.23%份额。除上述情形外,杨洁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84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将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艳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物流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助理物流师。2008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殷昌(苏州)包装有限公司物流专员;2008年11月至2015年11月历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物流部主管、经理助理、行政主管、商务部主管;2015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商务部主管、商务部资深主管、总裁秘书,现任公司商务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王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阳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779,000股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0.90%份额,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许晓萍女士控制的上海古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担任监事。除上述情形外,王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美玲女士,女,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加入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物流专员、商务助理, 现任公司试剂商务主管、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于美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于美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85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2024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不存在异议。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于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截至2023年末,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47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立信中联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6,610.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554.4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16)、房地产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
立信中联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健,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佳晨,签字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项目质量复核人:赵光,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21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佳晨,项目质量复核人赵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唐健近三年内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立信中联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确定,最终以公司与立信中联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为8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立信中联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招标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中联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
立信中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86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议案1和议案2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3楼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0131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艳芳
联系电话:021-3893909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3楼
邮编:201314
电子邮箱:ir@univ-bio.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66;
投票简称为:优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非累积投票提案,请股东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累积投票提案,请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